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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外语系教师行为规定

外语系教师是国家开办的普通高校的工作人员,是学院的教职工,是国家的公民,其权利和义务是: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学院和外语系的规章制度。 1、教学。备课、授课符合教学要求。不准利用课堂散布反对党和国家现行制度的言论主张。教师上课着装应符合教师职业要求,整洁大方。不能穿拖鞋、赤膊、醉酒进教室上课。 2、科研。论文、编 
[文本] 外语系关于停、串课的规定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因事请假经批准后要停、串、代课,需由本人办理停、串、代课手续。 2、停、串课手续 本人到系教务科填写停、串课单,一式两联,填好后教研室主任签上意见,之后交由系教学主任批准。 3、系教务科将系主任签字批准后的停串课单的一联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系教务科要做好停串课的后续工作。 4、停、串课原 
[文本] 外语系关监考、命题、阅卷的规定

根据学院规定,结合外语系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行为,提高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监 考 根据考试要求,由系教务科确定监考教师名单,在监考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监考教师因病因事不能监考,需经系教务科同意后由教务科通知所替补人员。个人不准私自调换,出了问题,个人负责。 监考教师应按教务处或外语系的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不得 
[文本] 外语系对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1、教师未经系领导同意,擅自不上课二个学时。 2、私自泄露考题。 3、私自提高、降低学生成绩。 4、课堂讲授出现重要错误。 5、指导学生实习,指导论文撰写出现重要错误或事故。 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即被认定是教学事故。 二、认定程序: 1、事故调查。由系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客观公正确定事实真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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