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党总支职责范围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做好本系教学评估期间的多项保障性工作。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本系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领导党支部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4、负责本系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按规定进行工作考核,负责对科级干部按程序进行聘用。
5、负责全系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全系学生的管理。做好年末教职员工考核工作。
6、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7、领导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按时召开全系教工大会,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办学中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主人翁作用。
外语系党总支书记职责
1、按照院党委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负责系班子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2、负责系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依靠系行政领导、总支委员、教研室主任、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党员齐抓共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参加系务会,对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参与讨论和决策。
4、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抓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主持总支会和党员大会。
5、负责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6、指导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7、领导全系班主任工作。包括班主任的选拔配备、教育考核工作。
外语系教工党支部职责范围
根据学院党委和系党总支的要求,结合外语系实际,特制定教工党支部工作职责如下:
1、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党员要在教学等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优创先活动,表扬先进,批评不良现象。
3、按规定收缴党费,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帮助。坚持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教工党支部要支持教研室领导的工作。
6、努力维护院、系的各项稳定,在稳定工作中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外语系学生党支部职责范围
根据学院党委和系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治路线、理论观点。
2、根据院、系党组织要求,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各项学生党员活动,布置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学生党员开展每年一次的党员述责活动,主要内容是:检查学生党员的学习成绩情况,检查学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情况,在班级内外的作用发挥情况等。
4、按时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遴选、培养考察写实。落实考察写实培养人。
5、按程序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6、按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预备党员转正要实行一年预备期间表现的转正答辩制度。
7、按时收缴党费。
外语系学生教育管理科职责范围
1、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全系学生的日常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与考核。
3、负责本系学生国家奖、贷、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4、管理本系学生社团组织按章程开展工作。
5、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学生班级班委会开展工作。
6、负责全系学生的政治安全、生活安全教育与管理。
7、负责学生的入学、毕业工作。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就业知识、技能的指导与教育。
外语系辅导员职责
1、辅导员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工作,负责全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2、按照系党总支的要求,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和班主任考核工作。
3、指导学生社团按照社团章程开展工作。组织指导新生班委会的建立,并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对不合适的班委会成员按民主程序予以调整。
4、在系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做好学生的奖励及违纪处理工作。
5、负责全系学生的奖、贷、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帮助贫困生落实助学岗位。
6、负责学生的新生入学、军训、毕业工作。在不同年级的学生中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教育指导工作。
7、负责对学生进行文明教育、政治安全、生活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及公益劳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外语系班主任职责
1、在外语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在系学生教育管理科的具体指导下,做好本班学生的各项工作。
2、做早操早晚自习的检查工作。掌握学生出操、做操及自习的运行情况。
3、负责办团活。组建好班团组织,配齐、配好班团干部。具体指导本班学生开好班团活。落实好系学生教育管理科提出的各项要求。
4、对本班学生寝室卫生及备品摆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内务差者限期整改。
5、掌握本班学生思想状况及学习状况,做好工作并及时与辅导员沟通。指导本班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本班学生的暑期读书报告活动。
6、做好本班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抓好学生的考风考纪。在考期及时对本班同学加强考风考纪的教育。
7、做好迎新工作,指导学生军训。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和离校工作。
8、做好系学生教育管理科交办的工作。
外语系党总支议事规则
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和系党总支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总支议事范围:
1、发展党员、确定重点入党积极分子;
2、党员奖罚评优;
3、党支部委员人选确定;科级干部的选拔聘用。
4、研究党员教育,班子建设,党建工作事宜;
5、其他事项。
二、议事程序:
1、做好召开会议的准备。提交党总支会议研究的事项,会前由承办人员认真准备,书记检查同意后,方可上会讨论。
2、做好会前沟通工作。对党总支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会前要进行充分沟通,经意见一致后方可上会,否则暂不要上会。
3、对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会议一旦形成决议,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个人不得违犯。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党委反映。
4、会议由总支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校内可由副书记主持会议。
三、会议参加人员:
参会人员为党总支委员,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党总支会议要进行记录。
外语系党总支培养发展新党员制度(试行)
根据《党章》要求,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培养发展教工、学生党员的具体要求,外语系党总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方面
1、搞好新生入学后的对接和启蒙教育。每年秋季新生入校后,要通过调查档案、了解学生本人,尽快掌握新生高中阶段申请入党培养资料,搞好对接。高中阶段没有申请入党的学生,要在新生入学后,通过班会、党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搞好启蒙教育。
2、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学生党支部要在对新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筛选、排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系党总支同意后,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培养人。
3、坚持考察培养制度。建表后的学生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培养。够条件的进入重点培养阶段,在重点培养阶段,每学期要有至少二次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重点在于解决思想上入党和政治理论上的信仰问题。重点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参加党校学习,考试成绩要达到及格以上。
4、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原则上要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在班级中属中等以上,政治信仰坚定,工作表现优秀。
二、教职工方面。
1、在工作中启发、教育、发现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政治上比较成熟,且有一定威望的教学、科研骨干。
2、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的思想汇报。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态度鲜明。
3、参加党校学习,考试及格。
三、坚持培养、发展党员的程序和制度。
1、党支部要在平时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十二月向党总支上报次年入党积积分子名单。
2、党总支每年下半年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上报学院。
3、建立入党及积分子名册。
外语系党总支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试行)
根据学院党委要求,为了提高外语系党总支委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中心组成员。外语系党总支委员,必要时可吸收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2、学习方法。中心组成员以自学为主,必要时要集体学习讨论政治理论内容,进行消化,吸收,提高认识,加深理解。
3、学习要求。中心组成员及有关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做到三有:学习时有教材,平时有笔记,年末有学习体会。学习体会要结合自己的工作撰写,以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每次集体学习要有记录。自学前,党总支书记或党总支宣传委员要布置学习内容。
4、学习内容。学习内容要结合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应结合中心组成员的实际情况选学毛选、邓选及一些著作。
外语系党总支委员联系教研室、党支部、班级制度(试行)
为了便于外语系党总支委员了解情况,帮助指导工作,特制定党总支委员联系教研室、党支部和班级制度。
1、联系单位:
王郁昆 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学生科、一个学生班级
孙永强 政保委员——专业教研室党支部、专业教研室、任课班级
麻秀丽 宣传、纪检委员——公外党支部、研究生教研室、任课班级
于长春 组织委员——任课班级
2、联系要求:发现问题,帮助工作,收集信息,及时反馈。
外语系党总支培养发展新党员规划
(2008—2010)
根据学院党委对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的一贯要求,结合外语系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教师
目标:党支部设置。到2010年,在现有公外、专业二个教师党支部的基础上,可按情况需要,在人数多的教研室设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副高职以上教师党员比例达到50%—60%;研究生教师中党员比例达到35%—40%;青年教师党员比例达到25%—30%。
工作措施:1、加强党的理想信念启发教育,在教学、科研工作及教学评估中发现培养目标,发展对象是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的骨干教师。
2、对发展对象加大培养力度,工作中压担子,理论教育上送学院党校学习,学习《党章》等党的基本知识。
二、学生
目标:党组织设置。系有学生党支部、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每班有党员。
一年级班级形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个别班级有党员,二~四年级有年级党小组。
党员:全系学生党员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以上。
工作措施:
1、新生入校后,通过调查学生档案、调查高中阶段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摸清底数。
2、对新生进行入党基本知识教育,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建立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
3、加强培养。一要在班级各项工作中使用和培养,二是不定期开设学生党课,提高学生的党性觉悟。
4、把品学兼优的重点积极分子送学院党校培养,重点解决政治信仰问题。
5、经过民主程序推荐、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加入党组织。
外语系经费管理及干部、教工廉政建设规定(试行)
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为了搞好外语系干部、教工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经费的管理。学院下发的岗位津贴及其他资金,纳入外语系制度管理,即会计、出纳、领导审批制度。每月一小结,年底教工大会上公布账目,做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经费的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经费数额较大时,要提交系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使用的方向及用途。
3、教师、管理人员要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私自提高、压低学生成绩,不得收取学生礼金。
4、从事学生工作的教师和干部,不得接受学生的任何礼品和宴请,不得为学生入党、就业谋取个人私利。
5、在教职工调入调出、晋升职称等事项上,要按照人事处要求,公开公正,集体研究决定。
6、在以上各项工作中,如有违纪,将按照规定给予处理。
外语系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外语系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要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生党支部具体负责。
1、每年9月,新生入校后,接受、建立学生入党申请书及其积极分子考察表。
2、每年10月,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每学期发展一批学生党员,数量上实事求是。
学生入党须具备的主要条件:
在班内学习成绩中上等;基本掌握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班级中各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品行优良。
4、党员培养程序:申请入党→一般积极分子→重点积极分子→党校学习→重点培养阶段—准备发展。此阶段,培养人要在每学期写出被培养人的政治思想成长情况、模范作用情况、学习情况,三个方面优缺点,缺一不可。
5、根据重点培养阶段的考察,由学生党支部确定名单,之后由班级团支书主持班内推荐工作。
民主推荐党员程序:班内民主推荐→党小组推荐→班主任推荐→任课教师推荐。(每年4-5月,10-11月完成)
6、党员发展程序:党支部对推荐上来的拟发展名单进行整理综合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入党时间、积极分子培养时间、党校学习情况、学习成绩历年名次。
将综合材料报告系党总支。
将系党总支同意后的综合材料报院组织部
将组织部同意后的名单公示。
学生党支部开会讨论吸收新党员。
7. 党员发展要求:入党介绍人要详细介绍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情况、主要表现、学习成绩、民主推荐情况(票数)。
8、党支部大会议程要规范。主要是:党员参会人数一般要全、情况介绍全面、讨论认真、决议文字要规范。
9、党支部会后,系党总支指定专人同入党同学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考察新入党人员对党的认识情况、优缺点、要求。谈话人事前要了解入党人的情况。
10、预备党员转正时,个人要向党员大会陈述一年来自己政治上思想上的成长情况、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个人学习、能力锻炼、品行情况。
外语系党总支关于学生党员述责的规定(试行)
(2006.11.29制定)
为了提高学生党员的素质,锻炼学生党员能力,发挥学生党员模范作用,制定本规定。
学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的组织下,每学期召开一次生活会,每名学生党员要在支部会上进行述责。
?一、述责内容:
1、在本学期学习情况;
2、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3、帮助一个困难同学情况;
4、培养一个同学骨干情况;
5、带好一个宿舍情况;
二、述责要求:
1、学生党员述责时,要有书面提纲或总结,会后述责总结交党支部保管。
2、述责活动要有批评和自我批评。
3、述责内容要作为评优、转正的依据。
4、学生党员述责活动由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
外语系党总支关于学生预备党员实行转正答辩的规定(试行)
(2006.11.29制定)
根据我系学生预备党员队伍的现状,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外语系学生预备党员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要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转正答辩。
一、答辩内容:
1、加入党组织以来一年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重点章节内容,学懂了几个观点;
2、个人学习成绩,一年来提高多少;
3、帮助困难同学(生活困难,学习困难),做了什么;
4、改正了自己身上原来哪些缺点和不足;
5、自身能力和素质有哪几个方面的提高。
二、答辩程序:
1、预备期满向党支部递交的入党转正申请书中,要从以上五个方面进行总结。
2、党支部要对个人入党转正申请书进行认真检查,合乎要求后,方可参加支部大会,否则不能上会。
3、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会议由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
三、答辩形式:
学生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宣读个人入党转正申请及一年来的总结,宣读完了,与会人员进行评议,个人答辩。会议可适当吸收非党学生参加。
外语系教工大会制度
根据学院要求,制定本规定。
1、 每年初,召开全系教职工参加的大会。
2、 教工大会任务。听取系主任年度工作报告;听取上年度津贴收支报告;听取系工会工作报告及会费使用说明;对教职工奖励;解答提案、讨论各项报告。
3、 会议召开的程序。按会议内容要求做好准备;向院工会请示,获准后方可召开。
4、 做好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写出提案、提出意见、准备提案解答(系班子成员召开会议)等。
5、 做好教工大会召开的有关工作。如请院领导、院工会负责人讲话,布置会场、人员通知、准备会议材料等
2007.11.13
外语系关于系务公开的意见
根据学院党委要求,结合外语系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 需要公开的事项
1、 党员发展
2、 系每年津贴收支情况
3、 评选先进
4、 晋升职称
5、 困难补助
6、 需要公开且能够公开的事项
二、 公开的方式
1、 党员发展。召开群众评议会,对拟发展对象评议。学生拟发展党员名单公示。
2、 津贴收支。在每年初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公开账目,将收支情况张榜公布。
3、 评选院先进模范。由各教研室会议提出名单,系务会议讨论决定。
4、 晋升职称。严格按学院规定公开进行。
5、 困难补助。学生困难补助按学院规定条件进行,职工困难补助按院工会要求进行,工会小组提出名单,系工会讨论决定。
2007.11.13
外语系党政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根据党的一贯要求和学院党委的规定,结合外语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责任分工
1、 党总支书记
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责。
对系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全系学生工作的廉政教育及管理负主要责任。
对全系干部和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负主要责任。
2、 党总支委员、系主任
对全系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责。
对全系教职工廉政教育与管理负主要责任。
对干部的廉政教育与管理负主要责任。
3、 党总支委员、系副主任
协助系主任抓好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好分管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与管理。
4、 党总支委员
协助书记做好党费收缴和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廉政教育工作。
二、 责任要求和追究
1、 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在思想上认识上结合重要事项、重要机会,对分管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法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工作。
2、 对分管工作制定廉政规章制度,进行长远建设。
3、 对分管人员结合具体工作进行廉政工作的考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4、 系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问题不制止、不教育、以致造成损失与影响的,视情节追究领导者责任。
5、 系班子成员个人,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表率、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2007.10.13
外语系民主生活会制度
根据学院党委要求,结合外语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班子民主生活会
1、 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系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生活会召开前应做好准备。包括个人书面发言材料、有关学习材料、必要时可征求师生意见。
3、 按会议程序,写出向学院党委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召开。
4、 确定会议议题。对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要提前准备好,发言围绕议题进行。
5、 做好会议记录,按时将会议召开情况报院组织部。
二、 党员民主生活会
根据需要,党员民主生活会可随时召开,对会议要解决的问题事先要准备好,条件成熟可召开会议,会议要做好记录。
2007.11.13
一、职责范围、职责
外语系职责范围
1、根据教学任务,组织制定、调整和实施教学计划及研究计划。审定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经常了解、分析全系的教学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术活动,并认真做好总结。
2、结合业务做好本系教职员工、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抓好教书育人工作。
3、根据升留降级制度,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负责本系学生的升级、留级、休退学、招生、毕业、请假、奖惩(警告以下)、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
4、负责系内教师、教辅人员的发展计划、进修读研、梯队建设、考核、奖惩、职务评审、特聘等工作。
5、负责语音室建设,不断提高听力课质量。
6、根据学院规定,负责任免教研室、语音室负责人。考核并提出系办公室主任和教务科长任免名单。有权自费聘用校外人员。
7、掌管使用学院下放到系的经费,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8、负责科教服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全系的文体活动,抓好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作,搞好师生生活。
10、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好实习、论文答辩和调查研究工作。
11、协同人事、教务部门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外语系主任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系行政工作,主持系务会。
2、协同系党总支做好本系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系所属教研室、语音室、办公室教务科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科研计划、教学计划。并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本系教学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4、根据批准的教学计划,组织教研室编写和执行教学大纲、生产实习、毕业论文大纲和指导书等教学基本文件;编选教材和授课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经常了解分析全系教学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抓好教研室、语音室、研究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安排教师的教学、科研、进修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并做好本系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6、负责做好本系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培训、考核、调配、鉴定、奖惩、调资和职务评定工作。提出教研室、语音室、研究室主任、系办公室主任、教务科长的任免名单。
7、管理审批学院下达到系的各项经费及本系科教服务所得基金的使用。
8、配合外事处、教务处做好外聘教师的有关工作和专家来院讲学的组织工作。
9、抓好青年教师的进修、读研、培养工作。抓好教师的特聘工作。
10、负责本系招生计划、处理本系学生的升留级。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语系副主任职责
在系主任领导下,协助系主任抓好以下工作:
1、负责外语系的科研、素质教育和语音室工作,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2、根据学院主管领导及科技处的要求,结合现阶段外语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外语系教师科研工作计划,年初进行科研工作安排,年末对科研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科研政策的落实兑现。
3、根据学院主管领导及教务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的外语竞赛活动。
4、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负责语音室发展、建设的规划、使用及人员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教书育人工作和生活福利工作。
6、组织开展教学研究、科研、科教服务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7、负责全系的安全保卫、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公益劳动等工作。
8、负责做好系的教学和科研计划、总结工作。
9、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定大学英语过程性评估方案和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大学外语和英语专业教材建设工作。
11、负责精品课、名师建设和评估整改工作。
12、负责网络多媒体的英语教学改革工作以及研究生英语教学工作。
13、负责校际学术交流和教师暑期培训工作。
14、完成系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语系教学副主任职责
在系主任领导下,协助系主任抓好以下工作:
1、负责外语系的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任务的完成。
2、根据学院主管领导及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处的要求,结合现阶段外语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外语系教师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安排,对教学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本系有关人员听课、评课、教学竞赛及有关教学活动。
3、负责教学政策的落实兑现。
4、抓好外语系所属教研室、教务科工作。
5、负责本系教学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定和学术活动。
6、配合系主任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培训、考核、调配、鉴定、奖惩和职务评定及特聘工作。
7、负责外语系英语专业课程建设和招生计划工作。负责本系公共外语教学的各项组织工作。
8、负责安排、监督、协调、考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
9、抓好青年教师进修、读研、培养工作。
10、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教研室编写和执行教学大纲、生产实习、毕业论文大纲和指导书等教学基本工作。
11、组织编写外语系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
12、完成系主任交给的其他事项。
外语系办公室职责范围
1、系办公室是系行政综合办事部门。在系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有关业务受院长办公室指导。
2、根据学院要求和系主任指示,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以及向上级呈报的文件等。
3、协助系主任组织安排系内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督促、检查会议落实情况。
4、负责文件函电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发和清缴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本系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教学情况、学生工作情况等,及时向系主任提出调查报告。向院长办公室传递信息。负责系的综合统计和报表。
6、负责系的印信管理。
7、负责收集、整理科研、教学资料,并根据学院要求送院档案室或本系保管。
8、协助搞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接待和处理本系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保密、安全保卫、卫生、公益劳动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事宜。
外语系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系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制发、上报等工作。
2、负责各种津贴报表的上报,负责津贴的发放,发放时要做到钱、帐相符,发放津贴要做到笔笔有人签字。
3、参加系务会议,做好会议的准备,负责记录。
4、负责院发各种文件的保管、签批。保管好印信。
5、负责信息的收集、反馈、上报。
6、协助系领导做好安全保卫、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公益劳动等。
7、协助系领导做好学生工作。
8、做好系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外语系教务科职责范围
1、在主管教学的系副主任领导下做好教务工作。
2、负责学期初的开课准备、督促、协调工作,包括发放授课计划表、教学笔记等有关材料,开课后一周内要编印好本学期每位老师的上课运行表。
3、负责学期末的考试工作,包括催办各教研室出考题、安排考试时间,确定监考人员,学生成绩的分析上报工作。
4、负责外语系学生学籍管理
5、负责教师平时的停、串课工作。
6、负责每学期末和年末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
7、在主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协调督促系教学质量监控组的听课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向学生做质量调查。
8、负责二学位教学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学生的专业四、八级考试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外语系教务科副科长职责
1、开学两周内,将每位老师在本学期教学工作量(本学期教学周数,将每位教师每周的授课时数、授课班级、班级人数)统计出来,作为原始工作量。
2、在教学运行过程中,负责教师停、串、代课履行手续,期末统计工作量时以停串课单为根据。
3、课程结束前三周,须将每位教师本学期教学工作统计好并打印出来,由教师本人对自己的工作量(计划学时、学生人数、标准学时)进行确认,并签字。
4、放假前两周,必须将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提交系里,应包括:教师工作量、教师本人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系主任签字。
5、系里根据教学工作量,核发教师的岗位津贴和超课时津贴。
6、负责本系毕业生离校前毕业证、学位证的核发。
7、参加有关会议并作记录。
8、根据系领导要求,监管教学工作的运行,做好教学情况调查。
9、协调外教的授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外语系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系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本教研室的行政领导工作。负责本教研室所担负的教学任务、教研科研任务的落实。
3、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业务提高工作,对教师的业务提高、进修、发展方向提出意见。
4、按照院、系要求,有计划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听课,听课可集体听课,也可单独听课,听课之后要与授课老师交换意见。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考核与指导。
5、主持教研室活动,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6、负责对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进行教育、督促、检查。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7、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工作。
外语系教师职责
1、主讲教师对所承担课程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是课堂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组织安排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负责贯彻或制定教学大纲,制定本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习题、试验、实习、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组织有关教学人员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提高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程度,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2、按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选择教材或组织编写教材,拟定参考书目、撰写教案。
3、认真研究和分析教学对象的不同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根据学生情况认真备课,把握课程的逻辑体系,加强与相关课程内容的衔接和配合,突出重点,妥善处理难点,着力于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
4、深入了解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按时辅导、答疑和批改学生作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掌握教学重点与难点。
5、指导承担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的助教或辅导老师,提高其教学水平与教学能力。
6、善于总结课程教学情况,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7、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讲课艺术,积极推进双语教学。
语音室职责范围
1、语音室必须完成学院安排的正常授课任务。
2、根据学院全面要求提高学生的外语素质、加强听说训练的精神,语音室负责早、中、晚共计3小时播放外语无线电听力的工作。
3、根据外语系工作要求,必须做好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放音工作。
4、根据学院的教学需要,语音室在每年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必须按学院规定准确无误地播放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听力考试内容。
5、为提高学生听力,语音室应按照外语系对学生的要求,负责做好学生复制听力磁带的工作。
6、负责全院学生的速印外语资料和外语模拟考试的工作,并负责外语模拟考试的保密工作。
7、全面负责语音室设备的维护工作。
8、负责做好语音室的安全工作。
9、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系会议制度
外语系系务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学院规定和系行政职责范围,特制定本规定:
一、系务会议议事范围:
1、有关教学计划、科研工作、教学大纲修订、教学质量评定等各项工作。
2、有关教师学习、进修、评晋职称等相关事宜。
3、有关教职工评优、奖罚事宜。
4、有关学生升留级、休退学、招生毕业等有关工作。
5、教研室主任的任免、系办公室人员、教务科人员的调整。
6、重要经费的使用。
7、其他事项。
二、议事程序
1、系主任主持会议。副主任、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参会。
2、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于提交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承办人应充分沟通意见,做好准备,并及时向系主任汇报,待准备好方可上会,意见不一致时,可暂不上会。
三、系务会议要进行记录。
外语系学术委员会学术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要求,设立外语系学术委员会,特制定以下议事规则。
1、外语系学术委员会的任务
负责对外语系的学术活动进行评议和决策,对外语系的专业、科技、师资队伍、课程、语音室的审议和咨询,以及学术成果审查工作。参加外语系的重要决策,对外语系的发展提供咨询意见。
2、外语系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审议本系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向学校申请的专业建设项目计划;
负责对本系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审查;
对本系师生学术道德进行监督,对在学术中弄虚作假、剽窃等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举办学术活动。
3、工作程序
外语系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
学术委员会一般采用协商方式开展工作;需要决议时,一般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涉及到人员引进、评聘、考核和评奖时采取记名投票决定。
凡采用投票方式表决的,到会人数需超过委员会的三分之二为有效,得票数为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通过;重要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为有效。
学术委员会的会议执行保密纪律。
凡涉及项目申报、学术评奖、职称晋升时,当事委员实行回避制度。
学术委员会会议要有记录,由外语系教务科负责。
外语系教研室主任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工作,外语系实行教研室主任周例会制度。
一、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学院各项有关指示及工作安排;
2、布置外语系有关教学、教研、科研、考试、晋职、实习、毕业论文等项行政业务性工作。
3、检查系里已布置工作的完成及进展情况;
4、研究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及思想政治情况;
5、研究学生的教学教育情况;
二、例会参加人员
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务科、办公室人员、需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组织
教研室主任例会由系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周一下午召开。
四、每次教研室主任例会布置、研究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具体要求,由教务科负责记录、催办,办公室协助。
三、教师、教学、科研
外语系教师教学质量评定办法
根据学院要求,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1、外语系成立教学质量评定委员会,其成员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个别高职称教师组成。
2、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或为副组长的教研室评定小组,成员至少三人以上。
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定,应本着实事求实、认真负责的态度,体现出客观、公正、公平及合理的原则,保证评定的质量,增加评定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尽量防止和减少由于评定不慎而产生的复评现象。
3、本年度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参与评定。
4、教学效果评定等级分为优、良、中、一般、差。比例按学院要求来定,在教学各个主要环节中出现问题被查实引起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任何任课教师,由评定人员根据其性质和程度将其本应评判的质量等级下调一级或两级并将处理经过和结果形成详细书面材料,然后连同该教师检查一同存档。
5、评定的内容为:课堂教学、备课笔记、作业批改、教师答疑、教改及学生成绩。
6、教师在本年度受到学院点名批评者,教学效果不能评为优和良。
7、系级考核结果占考核结果的40%,教研室考核占30%,学生调查占30%。
8、年底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
9、教学效果评优者,每学年病假不得超过2个教学周,事假不得超过1个教学周或6个计划学时。教学效果评良者,每学年病假不得超过3个教学周,事假不得超过2个教学周或10个计划学时。公出事假者除外。
10、年度教学效果被评为差者限其在外语系和该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助下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术水平、教学效果及评定等级。
11、上一年评定的教学效果等级有异议者可提出申请逐级批准,再由小组组织评估。如被评教师对第二次评定结果仍不认可,评委会不与复评。
12、在完成正常教学工作量的基础上,主动承担或接受外语系和学院教务处布置下达的额外教学工作量者可适当考虑评定上一等级。
13、对于已引入持牌上课竞争机制的课程,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评定所依照的主要标准是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第三教学周学生人数的多少。
14、教研室评定教师教学效果,应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可在组织教师听课及抽查有关内容的基础上,通过书面评定的办法进行,书面评定材料及教研室评定结果一同交外语系存档。
15、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评定由外语系负责组织,可根据情况随堂抽测,或在学期末统一对教师组织评议,书面评定材料由外语系存档。
16、未尽事宜或发生特殊情况,由评委会负责解释和确定。
外语系关于学生毕业、结业与肄业的规定
第一条 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经考核全部合格,达到学校规定的德、智、体、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基本理论考核;基本技能考核;德育考核,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第二条 毕业时有四门及四门以下课程不及格者,暂按结业处理,在保留学籍的年限内回校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经考核,仍有三门及以下课程不及格,予以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可在毕业后一年内补做,成绩合格后发给毕业证书,补做后成绩仍不及格,予以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条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
第五条 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六条 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上级注册。
第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士学位的授予
第一条 凡具有我院本科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合格准予毕业,且没有第二条规定所列款者,经外语系学位分委员会同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 学生毕业时,有下列各款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二)虽然取得毕业资格,但是学位课(专业主干课和考试课)有五门及以上课程是经过二次(含二次)以上补考及格者(一门课程在最终的补考中达到80分及以上,不计该门数)。
(三)在学院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舞弊者。
(四)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五)因其他原因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认为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减掉一门补考门数。
(一)省级及以上知识或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二)国家或行业承认的认证证书获得者;
(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四)以主要负责人身份完成院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专利者。
第四条 因第二条原因而未获得学士学位,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学士学位及证书。
(一)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标准,且学位课经二次(含二次)以上补考的门数少于五门;
(二)在完成规定学制后一年内,对其统计补考门数的课程任选后补考,成绩达到或超过80分,可减掉一补考门数。最终计算补考门数,少于五门者。
第五条 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每年在学生毕业前办理一次。
外语系关于学生毕业论文的若干规定
毕业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培养环节,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学习阶段,是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通过毕业论文的创作,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达到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意识、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目的。为适应教育改革的发展,现对毕业论文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
(一)毕业论文选题原则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综合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课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教学实验的实际问题中选出。在选题上注重有利于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工程型课题,逐步加大“真题真做”的比重,避免“假题假做”连年重复的课题。
3、应保证课题类型的多样化,使每个学生能够针对自己的情况来选择课题,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课题的难易程度与分量应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独立、完整的完成。选题应考虑进行毕业设计所需的客观条件,如:图书资料、学生的学习情况、指导教师的能力等。应使每个学生的课题在内容上不发生重复,尽量做到一人一题。
4、毕业论文的题目原则上应先由指导教师申报,经教研室研究,教研室主任和学科负责人审定,由系主任批准后公布。题目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由教师向学生介绍题目的情况,学生填写选题自愿,最后由教研室主任确定学生毕业论文题目的分配。一般要求学生在题目确定后一至三周内提出开题报告。选题的时间不能晚于进行毕业论文的前一学期的期末。
5、应在毕业论文开始前将学生毕业论文题目汇总上报教务处备案,一般不得变动,确需改变题目的,需写出书面申请,由系主任审批后上报教务处。
(二)毕业论文题目内容的基本要求
我院的文管类毕业论文可分为以下几种:
理论性论文
工程调查报告
应用软件设计
理论研究类
做此类题目的学生应在广泛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前提下,认真剖析一个企业或典型的经济、政治实例,依据大量事实依据,撰写出有独到见解的论文。论点要正确,论据要充分,数据资料要详实,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做出切合实际的分析,得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观点、概念表达准确、清晰,立论有一定新意,论文在2万字以上。应查阅中外文献资料15篇以上(不含工具书),翻译外文资料5000字以上。
二、指导教师
(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报学院教务处审核,教学院长批准,并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
(二)指导教师负责制定毕业论文任务书,按照题目要求进行日常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要经常到设计现场了解工作进程,回答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和参与学生的研究与分析,指导论文与说明书的撰写,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日志,记载检查结果。指导时间每天不少于两小时。同时,指导教师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教书育人。指导毕业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因公、私外出不得超出半个月,外出时应取得系部领导的批准,并委托其他教师指导。
(三)学院鼓励与企业、科研部门、兄弟院校联合指导毕业论文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指导工作。校外兼职的指导教师一般应是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为确有专业专长的专家。需要在企业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的毕业论文,教师可以参加立题、检查和答辩,以确保质量。校外选题或聘请校外指导人员,应由系部提出申请,上报学院教务处审批。
三、毕业论文检查
毕业论文进行期间,领导应予以重视,加强检查与督促工作,毕业论文的质量。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选题→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归档
(一)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填写“毕业论文工作日志”,该日志作为检查和评分的依据。
(二)学生在初步调研、理解题目的内容、目的的基础上,经过开题检查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工作。开题在毕业论文前一学期末之前完成,开题时学生应提交文献综述和工作进度安排,开题检查应由专业教研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要点如下:
1、学生是否充分了解课题的内容和要求;
2、学生的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3、是否具备课题所要求的客观条件(实验、设备、资料等),题目内容是否符合选题规范。
(三)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论文中间分阶段进行,检查要求为:
1、学生是否按工作进度规划进行,所遇到的困难是如何解决的;
2、学生在设计工作期间的表现;
3、设计题目是否恰当,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
(四)结题验收在毕业论文完成后,说明书(论文)书写前进行,检查要求为:
检查学生是否按毕业论文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五)毕业设计检查验收均由专业教研室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小组应由主管系主任任组长,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参加,由三人以上组成,检查小组主要成员应参加答辩委员会。学院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学院检查组,不定期的对各系部进行抽查,检查结果计入系部工作考核结果。
四、毕业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由系、专业教研室负责组成,由多余五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参加,其中至少有两名高级职称,并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任、秘书由系部指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报学院教务处,并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答辩委员会是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的权威机构。应按照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以协商或投票的方式评出成绩。当一个组分成几个答辩小组时,成绩的评定应统一考虑。答辩委员会有权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三)学生必须在答辩前48小时将毕业论文的全部材料、工作日志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将材料分配给评阅老师进行评阅。
(四)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与答辩顺序由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学生应按照答辩时间准时参加答辩,遵守答辩会场的有关纪律。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45分钟,出示有关图表、数据、实物及讲解15分钟,回答5个以上的问题。
五、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一)毕业论文的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评定。
(二)毕业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三部分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权重各专业可自行制定,下列权重供参考:
1、指导教师评分(25分)
(1)学生论文反映出的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10分)
(2)学生独立工作能力与创新能力(10分)
(3)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思想、纪律、卫生等方面的表现(5分)
2、评阅人评分(评阅人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25分)
(1)论文的意义、学术水平、方案的正确性(10分)
(2)论文的难度、工作量(5分)
(3)计算、实验数据是否准确、详实,论据是否正确、充分,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5分)
(4)论文(说明书)条理性、语言逻辑性、书写、图表表达水平(5分)
3、答辩评分(50+10分)
(1)答辩中自述、讲解情况(15分)
(2)论文规格、答辩规范、工作量及设计要求(15分)
(3)回答问题的正确性,分析问题的能力(20分)
(4)创新加分,有严重错误减分(10分)
(三)毕业论文的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一般优秀成绩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的25%,良好40~45%左右,中等、及格、不及格不得低于25%。
(四)在毕业论文中没有语言学、经济贸易、西方文化等,不得评为优秀。
(五)在毕业设计检查中,工作比较差,或无故缺习三分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答辩,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论。
(六)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要留校(三个月内)重作毕业论文及补答辩,并交相应的补作费用。
(七)答辩委员会给予学生成绩评定后,公开宣布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六、毕业论文的规范
(一)毕业论文的组成:
A:封面;B:封首;C:毕业论文答辩评语;D:毕业论文审阅评语;E:毕业论文任务书;F:中文摘要;G英文摘要;H:目录;I:正文;J:致谢辞;K:参考文献;L:附录。
★封面及封首:由学院统一印制,按要求填写。封首包括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签字、专业及年级。论文题目不得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两行书写。
★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装订于指定位置,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后生效。
★摘要:中文摘要字数应在300字以内,包括论文题目、“摘要”二字、摘要内容、关键词(3~5个)。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相对应。
★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求与正文标题一致,主要包括摘要、引言(绪论)、正文主要层次标题、致谢辞、参考文献、附录(外文原文与翻译等)等。
★正文:正文包括引言(绪论)、论文主体、结论。正文要标明章、节,图表要按章编号,公式应另起一行书写,并按章编号。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本人阅读过的、或在论文中引用的,以期刊类文献为主,图书类、工具书不能过多,且要与论文工作有直接关系。
(二)论文书写及印装要求
1、论文要用我院统一的毕业论文用纸打印或书写。手写要求字迹工整,一律用钢笔书写(黑或蓝黑墨水),每页20行,每行20~22字;打印整文用宋体或楷体小四号字(英文用新罗马体12),版面上空2.5CM,下空2CM,左右空2CM(靠装订线一侧增加0.5CM空白用于装订),单倍行距(英文用1.5倍行距)。
2、正文的题序层次、分段、行距和字体、字号、符号,应符合科技文献撰写及打印要求。
3、打印论文封面用黑体小2号字体;内封题目用黑体小2号字体,姓名及单位用小3号字体;任务书用小4号宋体。页号用小5号字居中标明。
七、毕业论文文档管理
(一)毕业论文的保存。在学生毕业答辩后一个月内,由专业教研室将毕业论文文档收齐后转交系部资料室保管,其中优秀论文应送学院中心档案室归档。
(二)毕业论文应统一规格进行装订,要求整齐、顺序统一,即封面、封首、毕业论文答辩评语、审阅评语、任务书、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致谢辞、参考文献、附录。图纸应按照规定折叠装入统一档案袋中。
八、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的资格
(一)学生在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实习,经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
(二)有不及格的课程、缺少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但据升、留级制度没有留级的学生可以先随班参加毕业论文,但不及格的课程及有关实习仍要按成绩考核办法规定进行补考,通过后方能取得毕业论文成绩。
九、附则
(一)本规定作为规范毕业论文工作的基础性文件。
(二)专科毕业论文可参照执行。
外语系关于加强公共俄语口语水平考核的规定
根据学院领导多次强调的充分利用发挥外教培养学生听说能力的优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了切实保证本科生公共外语俄语课的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对加强听说能力重要性的认识,保质保量完成听课任务,特做如下规定:
1、已列为我院正式改革考试科目的俄语口试成绩在期末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今后再根据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及学生听说能力提高实际情况逐渐加大。
2、补考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常规笔试,补考题由任课老师负责,比例为70%;第二部分为口试,比例为30%,口试内容仍由外教规定,难度一般不超过正常口试水准。大补时是否有口试内容仍由当时情况决定。
3、外教期末口试应在期末俄语笔试前一周完成,以便任课教师计算考生总成绩。期末口试应在教务处明确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期末口试正式书面通知由教务科负责张贴。口试应有教研室指定的一名本年级以外的俄语教师参加辅助组织。该教师不得用汉语或俄语提示,暗示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替考生向外教求情减轻口试难度影响口试质量。
4、口试给分原则上分为A+,A-,B+,B-,C五个等级。25-30分为A+;20-24分为A-;15-19分为B+;10-14分为B-;1-9分为C.
5、口试的内容,范围,方式应由外教本人根据平时授课情况和学生实际听说水平本着平等,合理,公正的原则决定,以使考生在口试中尽可能充分体现出平时的口语水平或提高的幅度。
6、外教期末给分时应适当考虑考生平时出勤情况,百分比由外教自定。原始出勤情况表由外教掌握,期末口试后由教研室存档。
7、外教和辅助俄语教师签字的口试的原始成绩单应由外语教研室按年级按学期作为外语口语教学资料认真妥善保管,以供定期分析总结借鉴,提高口语课教学效率。笔试的原始成绩单也应如此。上报给教务科的期末总成绩单仍由任课教师签名生效。
8、对于在期末口试进行期间未按时到达指定教室参加口试的考生应在认真查明原因后决定其是否有资格改期考试。
9、考生如延期,改期口试应提出书面申请。如无特殊情况,书面申请应在期末口试进行期间提交,以便教研室酌情安排。教研室应认真妥善保管考生提交的延期、改期书面申请报告。
外语系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进行高水平的外语科学研究,多获取科研经费,多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促进教学、科研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 科技成果奖励范围
第一条 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一次性对立项进行奖励,省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奖励、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和收录奖励、专著奖励。
第二条 科技成果奖励工作一般于每年年末进行,由外语系组织实施。
第三条 科技成果获奖奖励
(一) 科技成果奖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指国家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颁发的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和副省级市颁发的相应奖励按省级降一等奖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各类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的奖励。
3、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地市级政府和省教育厅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省高等教育学会和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的奖项。
4、所有奖励金额只奖励第一完成人。同一成果逐级获奖者,按最高级奖金数额发放。
二、奖励条件
1、所出著作属出版社出版范围,凡与出版社合作出书且自办发行的不予奖励。
2、著作后缀参考文献,必须附有本著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本著作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3、要经校外同行知名专家评审认定为学术水平高的著作。
4、本办法解释权在外语系。
外语系关于青年教师培养的意见
根据学院对教学工作的一贯要求,为了解决学生数量增长快、教师任课年轻化的矛盾,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实行集体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的对象。实行集体备课的对象,主要是指毕业担任授课任务的助教,也包括近1-2年毕业的部分青年教师。
2、集体备课的内容。由教研室领导负责,利用周三教研室活动时间(利用其他时间亦可),对有授课任务的青年教师逐人实行课前试讲,教研室同行教师讲评、诊断,直至熟练讲授为止。试讲通过后方可上课。经二次试讲仍达不到上岗要求者,则暂不能安排上课任务。
3、集体备课试讲人、内容、时间、讲评意见均应详细记录。
4、教研室应根据本单位青年教师上课情况制定每个人的集体备课计划,安排好日程。青年教师开课前应备出四周以上时间的教案,并做完相应内容的习题。
5、青年教师集体备课是每学期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每位青年教师不能仅轮流一次,要把集体备课作为每学期一项经常活动抓好。
6、青年教师每周听老教师的课至少在四学时以上,并做好听课记录。
二、关于导师制培养
1、培养对象。主要指1999-2001年毕业的青年教师。
2、导师资格。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备培养能力者。中级职称的优秀者经领导同意也可担任。
3、培养要求。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青年教师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除外。指导者与被指导者采取自愿结合或组织指定的办法。担任导师者应有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如何过教学关,师德师风关,如何提高教研能力。
4、报酬计算。每次听课按一个标准学时计算,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5个标准学时。听课应有记录,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5、奖惩。被指导教师一人年终讲课质量效果达到良好,奖励导师200元;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分别奖励导师150元/篇、100元/篇;获得学院奖励,根据情况奖励导师。
被指导青年教师受到教务处通报、外语系处分,对导师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在50元/人次以上。
6、培养期限。原则上为二年,个别需要延长培养者,经批准可延长至5个学期。
7、培养经费。从素质教育专项费用中支出。
本意见解释权在外语系。
外语系师德师风建设意见
根据教育教学形式的发展,结合外语系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做好教育教学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外语系师德师风建设意见。
一、关于师德师风的含义。师德,指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人格标准。师风,指教育工作者所崇尚的风气,教育工作者自身形成的风气。
二、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内容:
1、教师的工作表现。
2、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
3、教师的学术造诣。
4、教学与管理过程对学生形成的事实影响。
5、施于学生的理性与服务社会的教育。
三、教育教学工作者应当做到:
1、任课教师须具备外语专业(英、日、俄)语言文学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教授、副教授上课率应达到95%以上。
2、在兼顾教育公平的原则下,提倡因材施教,分级教学,使教育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3、教师要以学诣为主,培养学术风气,推动学术交流,奖掖青年学术人才,逐渐培养出少量学术领头人,进而形成自己的学术风格,治学经验与方法。
4、正确处理遵纪守法与独立钻研学术的关系。杜绝一切学术剽窃行为,杜绝一切与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行。学生要尊师,教师要爱生。教师要认真备课,认真讲授,认真解答学生的提问。教师不能收受学生馈赠。杜绝一切对学生的徇私行为。
5、我们培养的学生应当是:学问扎实,品行端正,能力具备,敬业乐群。
四、师德师风建设途径:
1、新来系工作青年教师,无论本科学历教师还是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开课前必须进行课前培训试讲,试讲由其所在教研室负责组织,试讲不合格,不得开课。
2、建立师德师风档案。
3、每周三教研室活动实行签到制,集体活动实行考勤制。
4、每学期由系教务科组织对授课教师进行学生测评。
教师在岗习修制度
根据学院领导多次强调的充分利用发挥外教培养教师的优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了切实抓好教师在职提高,保证质量完成听课任务,特做如下规定:
1、所有在外语教研室工作的英语教师,除按照学院教务处和外语系正式下发的课表上课或公出的情况以外,都必须按时完成所规定的听课任务,如确有原因耽误课程,本人应积极补上笔记或与听课教师交流所授内容。如在一段时间内由于认可的原因无法参加听课,务必提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教研室和外语系批准后,方可缺席,但所缺课程必须在本学期外教出题考试以前补全。
2、所有在外语教研室工作的英语教师,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依靠外教努力提高语言素质和各种必要能力的重要性,要珍惜学院克服困难创造的难得机会,解决好迫在眉睫的业务提高与轻重缓急放弃其他课外个人活动之间的日益突出的矛盾,克服扩招后外语教师显得更少,学时更多,任务量更大的困难,保证优先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听课进修中去,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口语无外教无法明显提高的问题。
3、对无故不参加听课的教师,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有责任及时提醒或督促本人立即改正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有责任查找,分析解决无故缺席的原因,尽可能地防止这类现象发生。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参加听课要以身作则出满勤,如确因学院临时会议和活动无法参加也应向教研室指定的专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在学期末提交缺席次数的书面材料。
4、教研室指定的专门负责人管理和记录出席,课程进展情况,其中包括教师反映和外教意见以便随时与外教沟通调整,保证每位参加听课的教师都能在最大范围内发现,加强和改进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使用学到的新方法明显提高业务水平,争取在短期内在教学中体现出通过进修而培养发展起来的素质教育所必须的新能力。
5、所有在外语教研室工作的英语教师通过听课后要定期认真比较进修前后业务水平提高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教研室要将业务提高纳入周三活动的重要议程,提倡取长补短,互帮互学的精神,对于业务能力提高幅度大总结认真的教师,教研室要及时表扬并上报学院师培科。
6、教研室要在每周三业务学习时间从优分析讨论总结如何调动发挥外教积极性的问题,尽量缩短彼此相互适应的时间,要随时处理好与外教之间的关系,在尊重外教工作习惯或方式的基础上有效合作,培养教师以提高业务水平为主要目标的意识,对于工作和学习中产生的教研室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以便存档分清责任。反映汇报后预期结果没有达到或存在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如发生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现象,教研室要明确记载课程的耽误次数或时间,年终形成书面报告交给有关部门以便掌握外教工作境况。教研室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防止因为一次反映没有解决问题就放弃努力而影响外教的积极性的现象的发生,要树立充分利用好外教在我院的每一分钟的紧迫感,要在双方认为重要的节日尽量争取外事处的支持克服困难开展友谊活动促进友谊,增强理解加深感情,争取延长外教服务期限,为教研室多培养外语教师或提高整体业务水平。教研室要摸索有效利用外教的办法总结经验为将来引进外教打基础。
7、在未经正式批准以前,教研室不要因各种原因改动外教授课计划和课表,以保持课表的连续性。如经正式批准,需临时改变课表和授课内容,教研室应及时明确通知外教和听课教师。教研室应将外教授课计划,内容和课表定期向听课教师公布。
8、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在尊重外教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教学阶段中需优先重点培训教师人选名单并通知本人,使其明确薄弱环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外教认可的明显提高。
9、教研室要建立保存每位进修教师档案的制度,根据进修进步情况决定教师的课型或课程安排。
外语系关于教师读研、进修的规定
根据《教师法》的要求,为了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更好地适应学院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读研、进修的一般要求
根据外语学术梯队和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外语系明确规定:申请的攻读学历专业方向或范围必须与研究生层次上的英语专业技能课程具有密切的相关性。研究生层次上的英语专业知识课程:指英语语言、文学、文化方面的课程,如英语语言学、英语词汇学、英语语法学、英语文体学、英语语义学、英语语用学、英美文学、英美社会文化、西方文化、翻译等课程。申请的进修方向或范围必须与一般性英语专业知识课程具有密切的相关性。一般性英语专业技能课程:指综合训练课程和各种英语技能的单项训练课程,如:基础英语、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口译、笔译等课程。
二、教师读研、进修申请
1、教师来校任教满二年后方可申请读研、进修。
2、各类申报教师需对自己目前业务能力、教学或教研的薄弱环节、对通过学习后拟达到的教学和教研水平、业务能力、以及本次学习对自己将来的明确稳定学术发展方向形成的影响做出客观的、认真的和负责的,较详细的书面说明。
3、在申请书中,申报攻读教师需对攻读的形式、攻读学位课程的内容、门类、基础课预计结束的时间、二外预计通过的时间、选题或开题的预计时间、论文答辩的预计时间、获取攻读学位证的可能性做出较详细的书面说明。对完成全部攻读课程和最终获取学位证的整个过程中将要遇到的困难和预计的解决方法要有适当说明。
4、申报攻读教师需对拟选导师的自然情况、特别是学术水平、学术地位或影响、国内外知名度做出符合实际的书面介绍。
5、申报进修的教师选择的进修院校必须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特别在自己申请的进修专业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影响。在进修的课程内容的选择方面,必须突出其对本专业学术梯队建设,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提高所具有的紧迫性、相关性、实用性、影响性。进修教师需按照高水平、严要求的原则为将来攻读研究生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本次进修学习为将来逐步形成自己的明确稳定学术发展方向打下牢固的基础。
三、教师读研、进修的要求
1、申请批准后,各类申报教师必须珍惜外出的学习机会,奋发图强,提高各科学习成绩,做到学有成效,杜绝补考现象的发生。对于成绩优秀者,对于为学院争得荣誉的,给予精神上或物质上的奖励,对于在攻读或进修期间发表国家级高档次论文的教师,参照学院有关规定的奖金额度,根据外语系科研经费情况,给予奖励。对于进修学习成绩低于正常考试要求的,对于没有在规定的进修学习时间内完成必修课程的,在进修学习期间所作所为与进修学习规定不符的,给学院带来不好影响的,给予处罚,其中包括推迟甚至取消安排今后的进修机会。
原则上,讲师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不得申请一般性英语专业技能课程的进修。
申请范围如超出外语系的明确规定,申请人需出示学院领导的批示意见。
2、教师以考研的目的进修,时间一般不超过四个月。
3、申请读研、进修的教师,离校前应将个人读研、进修申请经领导签字后的复印件,存系办公室备案。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外语系。
外语系关于病事假请假的规定
根据学院《关于实施岗位津贴制度的暂行规定》,特制定外语系请假制度。
1、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病、事假,由个人提出申请。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可口头申请,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系批准同意后,办好停、串课手续后方可离校。教职工假满回校后,应向批准人销假。
2、批准权限
请假不超过一天,教研室主任批准;请假时间三天内,需经系批准;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需报学院人事处同意。
3、病、事假期间的待遇
教职工病事假期间的津贴发放及待遇,按学院规定执行。(从2008年5月开始,教职工津贴由人事处直接下发)。
外语系关于教职工参加集体活动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学院指示精神,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特制定外语系教职工参加集体活动规定。
一、教职工参加集体活动的要求
1、外语系全体教职工包括系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周三下午应按时参加系会议或所在教研室活动。(按教务处下发的正式课表上课的教师除外)。
2、全体教职工参加院系和教研室活动实行签到制度,每次签到由教研室室主任负责。因故未能参加活动者,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准确记载并及时报系办备案。当日签到名单由教研室主任核实签字后报系办,由系办公室主任存档。
3、所有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院系和教研室活动的教职工必须具备公认的正当理由,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请假,(主任不在学校时可向副主任请假),经负责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实行,并报系办备案。如来不及形成书面材料,事后必须全部补齐。对开会期间有突发事情需要临时请假的,经教研室同意后,也要在签到单上注明缺席的时间和原因。
4、各种缺席或迟到者除了认真补齐笔记外对本次院系、教研室或所传达的精神和布置的任务应积极主动了解细节并加以保质保量地贯彻或完成。
5、对于临时重要会议或活动,系里召开或组织的,由系里负责通知;教研室召开或组织的,由教研室负责通知。两级组织的具体通知者要有详细记载并加以保留。对于得到通知没有参加临时会议或活动的,无故者扣发岗位津贴50元;因病因事者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请假,(主任不在学校时可向副主任请假),经负责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实行,并报系办备案。如来不及形成书面材料,事后必须全部补齐。
6、保持会议和活动的纪律,开会和活动期间,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在开会前关掉手机、传呼。禁止做任何和会议或活动无关的事宜。
二、奖惩条例
1、教师每学期请假超过三次者,取消其年内评选先进资格;请假超过四次者,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除岗位津贴30元。对应扣除津贴的人员的处理,有教研室室主任形成书面材料签字后报系主任批准。
2、教职工要根据学院和外语系的要求,按时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院系或教研室活动:一次无故不参加,扣发岗位津贴50元;如会议或活动特别重要,如期末监考、四、六级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扣发岗位津贴70元;每学期累计二次无故不参加院系或教研室活动的、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并在全系大会上做检讨,根据其检讨态度和认真程度决定是否通过本次检讨。
3、会议或活动迟到者按照时间长短扣发岗位津贴。对于可预见性的迟到要在事后向所在教研室主任提交具有信度的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每次超过30分钟者,视同一次缺席,扣发岗位津贴50元
4、在集体会议或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尚未正式宣布结束前无故离开者(包括其后又返回者),根据其情节轻重处理。
超过30分钟者,视同一次缺席,扣除岗位津贴50元
5、教研室主任对教研室活动的管理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教研室 主任要先于教职工到达会场或活动地点。签到要按照到达会场或活动地点的前后顺序进行。主持签到必须公正、公平、客观、透明,保持客观性严肃性。每次签到的结果必须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前正式宣布。对负责心不强、管理不严格到位的教研室主任,一经发现,扣除教研室主任当月岗位津贴80元。
6、本规定解释权在外语系。
外语系教师行为规定
外语系教师是国家开办的普通高校的工作人员,是学院的教职工,是国家的公民,其权力和义务是: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力和义务,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学院和外语系的规章制度。
1、教学。备课、授课符合教学要求。不准利用课堂散布反对党和国家现行制度的言论主张。教师上课着装应符合教师职业要求,整洁大方。不能穿拖鞋、赤膊、醉酒进教室上课。
2、教研科研。论文、编著、科研项目的立项,均应诚实,亲作亲为,不准剽窃或侵占他人成果,不准弄虚作假。
3、教育学生。教师有教育学生做人、做事、做学问的责任。
4、参加集体活动。教师要参加院、系举办的各项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工作。
5、与同事团结共事。
6、教师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外语系关于停、串课的规定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因事请假经批准后要停、串、代课,需由本人提前一周(特殊情况除外)办理停、串、代课手续。
2、停、串课手续
本人到系教务科填写停、串课单一份,填好后教研室主任签上意见,之后交由系教学副主任批准。
3、教师将系主任签字批准后的停串课单的一联交系教务科备案,系教务科要做好停串课的后续工作。
4、停、串课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周,超过一周以上,需自己找人代课,或由教研室重新安排他人。
5、本规定解释权在外语系。
外语系关于监考、命题、阅卷的规定
根据学院规定,结合外语系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行为,提高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监考
根据考试要求,由系教务科确定监考教师名单,在监考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教研室。如监考教师因病因事不能监考,需经系教务科同意后由教务科通知所替补人员。个人不准私自调换,出了问题,个人负责。
监考教师应按教务处或外语系的要求,提前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凡监考迟到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命题
命题人条件: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中级以上职称,能保守考题秘密。
命题人待遇:非题库出题由组织者付出题费。(计入工作量, 一份=4学时)
命题人责任:考题泄密,扣发泄密人当月全部岗位津贴,本人写出检查,系内通报批评。考题出差错,视差错大小扣发当事人当月津贴,数额由系教学主任确定。
出题程序:根据出题任务,由教研室主任确定。
3、阅卷上分
阅卷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阅卷实行责任制,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分工,阅卷、合分、上分等由阅卷人负责到底。教研室主任进行抽查。
错批、漏批、上分填写错误应按工作责任事故进行批评处理,其经济处罚额度由教研室主任确定。性质严重者应在系内通报,与年终考核挂勾。
4、此规定解释权在外语系。
外语系对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1、教师未经系领导同意,擅自不上课二学时以上。
2、私自泄露考题。
3、私自提高、降低学生成绩。
4、课堂讲授出现重要错误。
5、指导学生实习、指导论文撰写出现重要错误或事故。
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即被认定是教学事故。
二、认定程序
1、事故调查。由系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客观公正确定事实真相。
2、系务会议确定。根据情况,可召开系务会议,或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系务扩大会议听取调查人员报告,分析原因,认定责任,根据学院规定,确定教学事故,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系语音室管理
外语系语音室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语音教学设备的作用,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方便教师的使用,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语音室的管理、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并填写上课记录。开机前教师应先检查机器和外设有无明显的损坏或缺少,开机启动是否正常,一旦发现问题,应向语音室相关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确定责任,不要自行处理造成人为损坏。教师要正确使用语音教学设备,凡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丢失,影响该教室正常使用,造成教学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排定的教室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教室时,应到教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三、语音教室内的设备是专供教师授课之用,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擅自使用。
四、任课教师要对所使用教室内的设备负责,不得私自移动和拆装机器及外设。出现故障,在技术可能的范围内应及时维修排除,确保机器的正常使用,如出现严重损坏应及时申报解决。
五、使用计算机的教师,课后先正常退出所用的所有程序,正常关闭计算机,然后关闭使用的所有设备电源开关,最后关闭系统的总电源开关。
六、定期检查每台机器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故障的隐患,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外语系语音室磁带复录机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为了提高和加强听力教学的质量,使磁带录制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1、磁带复录机属于语音室设备之一,语音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及维护。外语系有责任对设备使用、管理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磁带复录机的作用是配合外语教学,为学生复制外语磁带服务。
2、本设备只为本院学生提供外语教学需要的磁带复制服务,原则上不为外校人员服务。如有需要,需有外语系批准。
3、为保护设备及保证录制效果,空白磁带由外语系统一购进,语音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购带。
4、语音室建立磁带录制领取登记制度,登记册里包括磁带录制的内容、数量、领取时间、领取班级领取人签字。
5、磁带录制费的使用:收取一定的磁带录制费,主要用于一是用于复录机的维护和修理,二是破损磁带的成本补充,三是录制人员的劳务补偿。
6。磁带录制工作是语音室工作任务之一,语音室工作人员应保时保质保量地做好这项工作。不允许语音室工作人员私自录制。